
公告日期:2024-08-01
公告编号:2024-038
证券代码:836255 证券简称:仁和股份 主办券商:国融证券
苏州仁和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股票终止挂牌新增承诺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基本情况
苏州仁和园林股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基本于目前经营情况,结合当前市场环境和公司经营发展要求及战略规划,降低公司营运成本,提高决策效率,经充分沟通与慎重考虑,公司拟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
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8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关于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相关事宜的议案》。
二、 承诺事项的具体内容
(一) 承诺主要内容
公司拟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为充分保护对本次终止挂牌存在的异议的股东(包括未出席审议终止挂牌事项股东大会的股东和虽出席该次股东大会但未投赞成票的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拟就申请终止挂牌事宜与公司股东保持积极沟通,公司实际控制人唐建芳先生承诺对异议股东所持股份进行回购。
公告编号:2024-038
(二) 回购义务人
□挂牌公司 √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其他
(三) 回购对象
回购对象为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且未参加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或参加股东大会但未对终止挂牌事项投同意票的股东。回购对象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下发的《证券持有人名册》为准);
2、未参加(亦未授权他人参加)该次股东大会或参会但未对《关于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投赞成票的股东;
3、在申请股份回购有效期限内,向公司寄送书面申请材料同时发送电子邮件,要求回购其股份的股东;
4、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情形的股东;
5、不存在因公司股票终止挂牌或本次股份回购与公司发生诉讼、仲裁、 执行等情形或该情形尚未终结的股东;
6、所持公司股票不存在质押、司法冻结等限制自由交易的情形的股东。 如该异议股东在提出回购申请后至完成回购期间发生其要求回购的股票被质押、司法冻结等限制交易情况的,则回购主体不再承担前述回购义务且不承担违约责任;
7、自公司披露终止挂牌提示性公告首日起,至公司股票因本次终止挂牌事项停牌时间期间,该股东不存在股票异常转让、恶意拉抬股价等投机行为。
满足上述所有条件的股东可要求回购的股份数量的上限为其在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持有的股份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下发的《证券持有人名册》为准。
公告编号:2024-038
(四) 回购数量
回购股票的数量以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其持有的股份数量为限。
(五) 回购价格
回购价格为最近一期经审计财务报告的每股净资产为准。
(六) 申请回购的方式
1、异议股东申请股份回购申请有效期限为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之日起 1 个月内。
2、异议股东需在上述有效期内将书面回购申请材料通过亲自送达(以亲自 送达公司的时间为准)、邮寄送达(以快递投递送达公司的时间为准)方式交付至公司。
3、书面回购申请材料包括:经股东盖章/签字的异议股东回购申请书原件、异议股东身份资料(自然人提供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机构投资者需提供加盖公章 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异议股东交易公司股票所有历次交易的完整的交易流水单 或其能够有效证明其取得公司股票价格的证明材料(加盖证券营业部公章)、异议股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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