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03
关于对北京中航泰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的问询函
问询函【2024】第 019 号
北京中航泰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航泰达)董事会、北京中锋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2024 年 12 月 3 日,你公司披露《购买资产的公告》称:为满足
日常经营及未来发展需要,拟收购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科丰鼎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100%股权。标的公司主要资产是位于北京市丰台区科学城 11B2 号的办公楼以及土地使用权,无其他实际运营业务,收购总价为 12,847.38 万元。
评估机构对标的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选用资产基础
法的评估结果为评估结论,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评估基准日,标的
公司评估后总资产为 14,204.90 万元,负债为 905.21 万元,净资产
为 13,299.69 万元,评估增值 11,617.93 万元,增值率 690.82%。
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你公司货币资金余额为 2,610.05 万元,
短期借款余额为 17,000 万元,资产负债率为 42.58%;2024 年前三季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2,770.86 万元。你公司拟进行三季度权益分派,预计派发现金红利 2,000.03 万元。
请你公司:
(1)结合目前生产经营及未来发展需求,说明本次交易的必要
性;
(2)结合前期尽调情况,说明标的公司是否存在其他潜在负债,相关资产是否存在权属瑕疵或其他可能导致股权转让受限的实质性障碍,如有,请说明公司的应对措施和风险控制安排;
(3)核实并说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监高与交易对手方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是否存在其他利益安排;
(4)说明本次交易的支付方式、支付进度安排及资金来源,涉及融资资金的,请说明融资来源、资金成本和偿付安排;
(5)结合公司资产负债情况、日常经营现金需求及分红安排等,说明公司是否存在流动资金紧张的情形,并量化分析本次购买资产对公司财务的影响,说明是否有利于维护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
请评估机构:
(1)说明选用资产基础法的评估结果为评估结论的原因及合理性;
(2)说明标的公司各类资产、负债的评估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具体评估方法、评估参数的选取依据及合理性、账面价值、评估价值、评估增值率等,对于办公楼及土地使用权,列示其账面原值、折旧年限、每年折旧额、累计折旧额、残值、账面价值等情况,说明评估价值是否公允合理。
请你公司及评估机构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并于 2024 年 12
月 10 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邮箱(feedback@bse.cn)并对外
披露。
特此函告。
上市公司管理部
2024 年 12 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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