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1-03
证券代码:836263 证券简称:中航泰达 公告编号:2025-002
北京中航泰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北京中航泰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4 年 11 月 14 日召开的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本次权益分派基准日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为 165,192,967.5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182,321,643.76 元。本次权益分派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0,183,609.84 元。
一、权益分派方案
(一)本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权益分派方案为: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41,242,896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429000
元人民币现金。
特殊情况说明:
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9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
发布《北京中航泰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24-090)“公司将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为基数,如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与目前预计不一致的,公司将维持分派比例不变,并相应调整分派总额。”
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27 日完成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股票期权
行权所涉及的股份登记,激励对象合计行权数量 1,282,896 份,对应行权股票数
量 1,282,896 股,公司总股本由 139,960,000 股增加至 141,242,896 股,具体内容
详见《北京中航泰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因股本变动调整权益分派总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37)。公司拟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141,242,896 股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4290元(含税),本次权益分派共预计派发现金红利 20,183,609.84 元。
(二)扣税说明
1.个人股东、投资基金适用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个人股东、投
资基金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85800 元;持股 1 个
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429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
不需补缴税款。
2.对合格境外投资者股东,根据国税函[2009]47 号,公司按 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后,实际每 10 股派发 1.286100 元。
3.对于合格境外投资者之外的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二、权益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权益登记日为:2025 年 1 月 9 日
除权除息日为:2025 年 1 月 10 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5 年 1 月 9 日下午北京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北京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投资者 R 日(R 日为权益登记日)买入的证券,享有相关权益;对于投资者 R 日卖出的证券,不享有相关权益。
四、权益分派方法
(一)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北京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 2025 年 1 月 10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五、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汽车博物馆西路 8 号院 3 号楼 8 层 801
联系人:唐宁
电话:010-83650320
传真:010-83650320-8806
六、备查文件
(一)《北京中航泰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北京中航泰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1 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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