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8-28
公告编号:2024-024
证券代码:836266 证券简称:亿维股份 主办券商:民生证券
深圳亿维锐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深圳亿维锐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
十六次会议于2024年8月28日召开。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全国中小企
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2号——独立董事》《公司章程》《独立董
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现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的相关事项 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 《关于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编制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 映了公司的经营成果及财务状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二、 《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有利于更准确地体现公司的财务状 况和经营成果,适应公司发展需要,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和《企 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通过《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三、 《关于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告编号:2024-024
经审阅,我们认为:本次提名人员均具备担任非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条 件,未发现其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部 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 象。公司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程序合法有效, 上述事项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通过《关于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 案》。
四、 《关于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本次提名人员均具备担任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条件, 未发现其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公司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程序合法有效,上 述事项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通过《关于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
案》。
独立董事:许敏、任灏、周少元
2024 年 8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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