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9-22
证券代码:836277 证券简称:ST 中科恒 主办券商:长江承销保荐
中科恒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收到纪律处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关于给予中科恒运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纪律处分的决定》
收到日期:2023 年 9 月 21 日
生效日期:2023 年 9 月 21 日
作出主体:全国股转公司
措施类别:纪律处分
违法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姓名/名称 类别 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中科恒运股份有限公司 挂牌公司或其子公司 挂牌公司
吴又奎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董事长、总经理
违法违规事项类别:
信息披露违规
二、主要内容
(一)违法违规事实:
1.未按期披露 2022 年年度报告:截至 2023 年 4 月 28 日,公司未按期编
制并披露 2022 年年度报告。
2.特殊投资条款违规:公司于 2017 年 9 月 28 日、2017 年 10 月 15 日分
别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2017 年第一次股份发行方案,并于 2018
年 2 月完成发行,定向发行股份数量 266.83 万股,募集资金 4002.45 万元,
发行对象为 2 名自然人和 2 名外部机构投资者。
发行过程中,发行认购对象之一优选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甲方,以下简称优选资本)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吴又奎(乙方)、公司(丙方)签订了《补充协议》,其中包含了业绩承诺、股份回购、反稀释权等特殊投资条款。2019 年 12月,优选资本、吴又奎、公司三方签订了《补充协议二》,涉及公司承担股份回购连带责任的特殊投资条款。上述协议的签署未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未进行信息披露。
特殊投资条款的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签订主体:
甲方:优选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优选资本)
乙方:吴又奎(实际控制人)
丙方:河北中科恒运股份有限公司(2019 年 12 月补充协议二更名为中
科恒运股份有限公司)
特殊投资条款的具体内容为:
一、《补充协议》中的特殊投资条款:以下甲方均指优选资本、乙方均指吴又奎、丙方均指公司。
“1.如发生以下任一情形且甲方仍持有认购股票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回购其持有的全部认购股票。
1.1 丙方 2017 年经审计的年度营业收入低于 10000 万元人民币,净利润
低于 2000 万元;
1.2丙方 2018 年经审计的年度营业收入低于 13000 万元人民币,净利润低
于 2600 万元;
1.3 丙方 2019 年经审计的年度营业收入低于 16900 万元人民币的,净利
润低于 3380 万元;
1.4 丙方因关联交易(经关联交易委员会审议通过的关联交易除外)损害
甲方利益;
1.5丙方因发生重大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况损害到甲方利益;
1.6丙方于 2020 年底之前财务规范性仍不能满足在主板、中小板或创业板上市的要求;
1.7 丙方核心人员吴又奎、刘巍、钟秋发、高嘉丽、李宁、赵艳梅离职致使企业发展受到重要影响;
1.8 自甲方履行认缴出资之日起 3 年内,丙方连续 2 个季度的净资产值
(以丙方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为准)低于以 2017 年 6 月 30 日为基准日的净资
产值超过 5%;
1.9 在甲方第一个 3 年投资期内,若中科恒运连续 2 个季度净资产均低于
以 2017 年 6 月 30 日为基准日净资产,或投资期间资产负债表日依据经审计财
务数据计算的销售净利率低于 10%;
1.10 在甲方第一个 3 年投资期内,以中科恒运 2018-2020 年度审计报告
为准,若中科恒运利润总额增长率、净利润增长率、净利润率分别低于 20%、20%、10%。
1.11 自甲方增资日后,如乙方出售其股权(不含丙方定增或转增)致使其持有中科恒运股权比例低于 30%,应在出售之前先以回购价款购买甲方所持乙方之股权。
1.12 限售期:本次股票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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