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7-23
公告编号:2024-033
证券代码:836278 证券简称:兴和云网 主办券商:华创证券
武汉兴和云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被全国股转公司作出降层决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被作出降层决定情况
全国股转公司公告降层调整决定日:2024 年 7 月 23 日
预计降层调整生效日:2024 年 7 月 31 日
调整前所属层级:创新层
预计调整后所属层级:基础层
2024 年 7 月 23 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全国股转公司)公告《关于对新疆维泰开发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 7 家创新层公司降层决定的公告》(股转公告〔2024〕293 号),对公司作出降层决定,主要内容如下:
公司因连续 60 个交易日股票每日收盘价均低于每股面值,触发《分层办法》第十四条第(九)项规定的降层情形,调入基础层。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复核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挂牌公司对降层决定存在异议的,应当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交易日内向全国股转公司提交复核申请。如未在规定期限
内提交复核申请或复核申请未被受理,全国股转公司将自 2024 年 7 月 31 日
起将公司调入基础层。
二、 风险提示
公司当前经营情况正常,上述情况对公司经营无重大不利影响。
鉴于公司已被全国股转公司作出降层决定,将于 2024 年 7 月 31 日从创
新层调整至基础层。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分层管理办法》第二十一
公告编号:2024-033
条的规定,公司存在自调整至基础层之日起 12 个月 内不得再次进入创新层的风险。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相关要求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并谨慎决策。
三、 备查文件
《关于对新疆维泰开发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 7 家创新层公司降层决定的公告》 (股转公告〔2024〕293 号)
武汉兴和云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7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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