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7-22
公告编号:2024-020
证券代码:836286 证券简称:ST 兴远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兴远聚润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主体收到纪律处分决定书、自律监管措
施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关于给予兴远聚润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纪律处分的决定》(纪律处分决定书 [2024]165 号)、《关于对兴远聚润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高建平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股转监管执行函[2024]94 号)
收到日期:2024 年 7 月 19 日
生效日期:2024 年 7 月 8 日
作出主体:全国股转公司、全国股转公司监管执行部
措施类别:纪律处分、自律监管措施
涉嫌违法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姓名/名称 类别 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兴远聚润科技(北京)股 挂牌公司或其子公司 挂牌公司
份有限公司
占海 董监高 董事长
高建平 董监高 董事、总经理、信息披露
负责人
公告编号:2024-020
涉嫌违法违规事项类别:
未按期披露 2023 年年度报告。
二、主要内容
(一)涉嫌违法违规事实:
截至 2024 年 4 月 30 日,公司未按期编制并披露 2023 年年度报告,违反了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以下简称《信息披露规则》)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的规定,构成信息披露违规。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挂牌公司时任董事长占海、时任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高建平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违反了《信息披露规则》第三条的规定。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经全国股转公司纪律处分委员会审议通过,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第 6.2 条、第 6.3 条,《信息披露规则》第六十六条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实施细则》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全国股转公司作出如下决定:给予兴远聚润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占海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第 6.1 条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实施细则》第十六条的规定,全国股转公司作出如下决定:对高建平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上述处罚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上述处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方面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公告编号:2024-020
(三)不存在因本次处罚/处理而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公司对上述违规行为高度重视,将进一步加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相关人员对相关业务规则的学习,提高合规意识,风险意识,在信息披露和公司治理中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市场规则。公司及董事长、高级管理人员,已充分认识到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完整、准确、及时,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和业务规则的重要性。
五、备查文件目录
1、《关于给予兴远聚润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纪律处分的决定》(纪律处分决定书 [2024]165 号);
2、《关于对兴远聚润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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