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4-27
关于重庆瑞普电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专项核查报告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南证券”)作为重庆瑞普电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普电气”、“公司”)的主办券商,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指南》等相关规定,对瑞普电气2022年第一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本次专项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21 年 4 月 20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第一次
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等本次发行的相关议案。2021 年 5 月 12 日,
公司召开了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发行的相关议案。
公司向重庆珍丰实业 (集团)有限公司发行 500 万股人民币普
通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000 万元,发行价格为 2 元/股,发行方式为现金认购。
2021 年 5 月 26 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出具了(股转
系统函[2021]1471 号)《关于重庆瑞普电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无异议的函》。
公司于2021年10月11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披露了《股票定向发行认购公告》,本次股份定向发行
缴款起止日为 2021 年 10 月 14 日至 2021 年 10 月 15 日,本次发行
对象在认购期内完成了认购。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1 年 10 月 22 日对公
司股票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出具了“天衡验字〔2021〕00130 号”《验资报告》,确认本次实际发生认购资金为 10,000,000元。
公司本次定向发行新增股份于2021年11月15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议案,《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建立了募集资金存储、使用、监管和责任追究的内部控制制度,明确了募集资金使用的分级审批权限、决策程序、风险控制措施及信息披露要求,符合《定向发行规则》、《定向发行指南》的规定。
2、募集资金专户设立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的议案,公司已开设了本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专户情况如下:
户名:重庆瑞普电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行:交通银行重庆璧山支行
账号:500500195013001404428
2021 年 10 月 19 日,公司与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
重庆市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
综上,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变更、管理与监督等方面均做出了具体规定,明确了募集资金使用的分级审批权限、决策程序等要求;公司募集资金全部存放于为本次股票发行而设立的专项账户内;公司与相关各方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且不存在提前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等相关规定中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要求。
三、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经核查,瑞普电气本次募集资金用途为购买原材料,不存在提前使用、违规使用、挪用等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 5,338.59 元。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瑞普电气本次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2022
年度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项目 金额(元)
一、募集资金期初余额(2021 年 12 月 31 日) 5,338.59
减:发行费用
减:手续费 202.00
加:利息 6.20
二、可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5,142.79
三、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其中:支付供应商货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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