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4-24
公告编号:2020-023
证券代码:836302 证券简称:金丰源 主办券商:国金证券
新疆金丰源种业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变更概述
(一) 变更日期:2019 年 1 月 1 日
(二) 变更前后会计政策的介绍
1. 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
告与其他相关规定; 2018 年 6 月发布的《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合并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1 号。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1)财政部于 2017 年 3 月发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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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 号)和 2017 年 5 月发布的《企业会
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 号)(上述四项准则以下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 2019 年 1 月1 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
(2)财政部于 2019 年 4 月 30 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
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
(三) 变更原因及合理性
本次执行新的企业会计准则,是公司按照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新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本次执行新的会计准则有利于保证公司投资者对公司经营成果理解的一致性,且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 表决和审议情况
董事会审议情况: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2 日召开了新疆金丰源种
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票,弃权 0 票。
监事会审议情况: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2 日召开了新疆金丰源
种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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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 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国家财政部规定变更,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政策。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本次变更。四、 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国家财政部规定变更,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政策。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变更。五、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是否采用追溯调整法
□是 √否
(一)无法追溯调整的/不采用追溯调整的
根据财政部颁布的《修订通知》要求,公司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调整,该项调整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仅对公司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净资产、净利润等相关财务指标无实质性影响,亦不涉及对以前年度数据的追溯调整。
六、 备查文件目录
(一)《新疆金丰源种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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