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0-05-21 18:10:28 股吧网页版
嘉钢股份:公司章程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0-05-21

山东嘉钢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2020 年 4 月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经营范围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第三节 股份转让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第一节 股东

第二节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第三节 股东大会的召集

第四节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第五节 股东大会的召开

第六节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第五章 董事会

第一节 董事

第二节 董事会
第六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七章 监事会

第一节 监事

第二节 监事会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第二节 内部审计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第九章 公司的通知和公告
第十章 信息披露及投资者关系管理

第一节 信息披露

第二节 投资者关系管理
第十一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第十二章 修改章程
第十三章 争议解决
第十四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山东嘉钢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
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系由山东嘉钢物资有限公司整体变更,并由有限公司原股东以发起方式设立;在济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并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第三条 公司注册名称:山东嘉钢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济南市市中区济微路 141 号中铁现代物流园内办公楼三楼

邮编:250022

第四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3000 万元人民币。

第五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条 公司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七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
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八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
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九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董事会秘书。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经营范围

第十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以努力降低客户采购成本,提升客户在国际市
场综合竞争力为导向,以真诚服务、创造价值为管理理念,以诚信、务实、创新、共赢为企业核心价值观。坚持以规范、高效的管理运营模式,不断提升公司服务水平,以加工、配送为一体的全方位顾问式服务特色,不断为客户提供增值服务。公司致力于塑造国内外最积极、最活跃、最成长的顾问式高端精品钢供应链服务
商。
第十一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为:配送,加工,物流,批发,零售:不锈钢制品,金属材料,机械设备,电子产品,建筑材料,装饰材料,五金、交电,非专控农副产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及进出口(不含国家禁止或限制出口的货物和技术)。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二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记名股票的形式,经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转公司”)核准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全国股转系统”)挂牌申请后,公司股票将登记存管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如果公司股票不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转让,公司股东应当以非公开方式协议转让股份,不得采取公开方式向社会公众转让股份,股东协议转让股份后,应当及时告知公司,同时在登记存管机构办理登记过户。

第十三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
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认购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认购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第十四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明面值,每股面值人……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