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1-25
公告编号:2021-004
证券代码:836311 证券简称:赛诺贝斯 主办券商:兴业证券
赛诺贝斯(北京)营销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申请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赛诺贝斯(北京)营销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
公司已于 2021 年 1 月 25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及相关负责人已就公司申请终止股票挂牌一事与公司大部分股东进行了充分的沟通与协商,并已就该事宜达成了初步的一致意见。为充分保证股东的合法权益,对公司股票终止挂牌事项存在异议的股东(未参加审议终止挂牌事项股东大会的股东和已参加该次股东大会但未投赞成票的股东)做出如下保护措施:由赛诺贝斯实际控制人对异议股东所持公司股票以现金方式金回购。具体如下:
一、回购对象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 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在册的股东;
公告编号:2021-004
2、在申报回购意向有效期内向公司发出书面申请通知,要求回购其股票的股东。
二、回购价格
按照不低于该等异议股东取得公司股份时所实际支付的价款(需考虑公司除权除息的影响)的原则进行回购,具体价格以双方协商为准。
三、回购有效期
异议股东申报股份回购的期限为自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终止股票挂牌事项之日起 10 个交易日内,异议股东需在此期限内将异议股东盖章或签字的书面回购申报文件以及异议股东取得该部分股份的交易流水单、股份数量、异议股东的有效联系方式等必要信息以亲自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交付至公司。如异议股东未在上述有效期限内书面提出股份回购要求,则视为异议股东同意继续持有公司股份,期限届满后公司实际控制人将不再承担回购异议股东所持全部股份的义务。
四、联系方式
由于回购股份具有一定的时效性,因此公司董事会郑重提示各位投资者如有异议,请尽快与公司联系有关股份回购事宜。
回购事宜相关联系人:林芹
联系电话:010-51652500
传真:010-51077690
电子邮箱:stock@sinobasedm.com
公告编号:2021-004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高井文化园路 8 号东亿国际传媒产业园三
期 C 座 4 层 402 室
邮编:100124。
特此公告。
赛诺贝斯(北京)营销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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