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5-22
公告编号:2023-034
证券代码:836312 证券简称:集美新材 主办券商:招商证券
深圳市集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2023 年 5 月 19 日,深圳市集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
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着谨慎原则及独立判断的立场,我们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对于《关于 2023 年第一季度审阅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公司编制了 2023 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阅并出具了审阅报告。该审阅报告能够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2023 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董事会对该议案的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
对此,我们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该议案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保证投资者能及时掌握公司在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的财务信息及主要经营状况,不存在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关于 2023 年第一季度审阅报告的议案》。
二、备查文件
《独立董事签字的意见书》
公告编号:2023-034
深圳市集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巩启春、石镇源
2023 年 5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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