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11-03
公告编号:2023-063
证券代码:836312 证券简称:集美新材 主办券商:招商证券
深圳市集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11 月 3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秋鹏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议案审议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6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8,644,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2.45%。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5 人,列席 5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列席 3 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
公告编号:2023-063
4.公司全部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暨资产抵押、关联担保
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深圳市集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集美(东莞)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全资子公司”)为建造厂房项目及购置新设备的资金需要,拟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银行授信 11,000 万元,授信期限 6 年。由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陈秋鹏、黄妙如为全资子公司的贷款提供担保,全资子公司拟提供粤(2022)东莞不动产权第 0059648 号不动产权作抵押。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贷款金额,实际发生金额、期限、利率等具体内容以全资子公司与银行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720,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
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陈秋鹏先生需回避表决。
三、备查文件目录
《深圳市集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深圳市集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11 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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