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4-29
证券代码:836312 证券简称:集美新材 主办券商:招商证券
深圳市集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开不需要相关部门批准。
(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方式召开,无其他需说明事项。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5 月 24 日 14:00。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6312 集美新材 2024 年 5 月 21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律师见证的相关安排。
本公司聘请的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
(七)会议地点
公司会议室(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横岗街道金源路 8-16 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对 2023 年度进行了总结,由董事长代表董事会汇报《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关于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监事会编制《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汇报监事会 2023 年度工作情况。
(三)审议《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出具了《深圳市集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报告》。
(四)审议《关于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根据《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等规定,编制了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2023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06)、《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07)。(五)审议《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资金占用专项报告的议案》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出具了《深圳市集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专项说明》,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专项说明》(公告编码:2024-008)。
(六)审议《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 2023 年公司实际运营情况,编制了《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七)审议《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以及公司 2023 年年度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以及对 2024 年度的财务状况进行合理预计,编制了《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八)审议《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依据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公司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具体内容详
见 公 司 于 同 日 在 全 国 中 小 企 业 股 份 转 让 系 统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平 台
(www.neeq.com.cn)上披露的《深圳市集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公告》(公告编号:2024-009)。
(九)审议《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资金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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