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5-14
公告编号:2024-017
证券代码:836312 证券简称:集美新材 主办券商:招商证券
深圳市集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深圳市集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定于2024年5月24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股权登记日为 2024 年 5 月 21 日,有关会议事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9 日在全国中
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网(www.neeq.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公告编号:2024-005。
二、 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一)提案程序
2024 年 5 月 13 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单独持有 71.0986%股份的股东陈秋鹏书面提交
的《关于选举伍丽梅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提请在 2024 年 5 月 24 日
召开的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中增加临时提案。
(二)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鉴于朱瑞倩女士因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不再担任董事职务,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行,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选举伍丽梅女士为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经核查,伍丽梅女士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要求。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深圳市集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命公告(公告编号:2024-015)
公告编号:2024-017
(三)审查意见说明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股东陈秋鹏符合提案人资格,提案时间及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临时提案的内容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的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公司董事会同意将股东陈秋鹏提出的临时提案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 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于 2024 年 4 月 29 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项不
变。
四、 备查文件目录
《关于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提议函》
深圳市集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5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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