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8-29
公告编号:2024-035
证券代码:836312 证券简称:集美新材 主办券商:招商证券
深圳市集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关联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为保证公司生产经营的流动资金需求,推动业务发展,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 6,000.00 万元,授信期限为 1 年。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贷款金额,实际发生金额、期限、利率等具体内容以公司与银行等机构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本次交易自公司董事会决议之日起一年内实施。
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将根据金融机构需要,由公司或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或子公司等单位为公司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公司关联方为公司业务提供担保,不收取任何费用,不会对公司股东利益造成损害,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将产生积极影响。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办理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授信的相关手续,包括授信业务、授信额度、授信期限及担保方式等具体事项,并签署相关业务合同及其它相关法律文件。在不超过上述综合授信额度的前提下,无需再逐项提请董事会审批。
二、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关联担保的议案》。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陈秋鹏先生需回避表决。表决结果:同意票 4 票,反对
公告编号:2024-035
票 0 票,弃权票 0 票。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申请银行综合授信的必要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申请综合授信是公司实现业务发展和正常经营所需,有利于增加公司经营实力,促进公司业务发展,符合公司利益。
四、备查文件
《深圳市集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深圳市集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8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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