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9-19
公告编号:2024-040
证券代码:836312 证券简称:集美新材 主办券商:招商证券
深圳市集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2024 年 9 月 18 日,深圳市集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
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着谨慎原则及独立判断的立场,我们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一、对于《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关于任命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任命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任命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任命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发现陈秋鹏先生、伍丽梅女士、李晶晶女士,不属于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人员,不属于被证券交易所宣布为不适当人选未满两年的人员,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不适合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对此,我们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1、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选举、任命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2、同意选举陈秋鹏先生为公司董事长,任命陈秋鹏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
公告编号:2024-040
命陈秋鹏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命伍丽梅女士为副总经理,任命李晶晶女士为公司财务负责人。
我们同意《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关于任命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任命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任命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任命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二、备查文件
《独立董事签字的意见书》
深圳市集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巩启春、石镇源
2024 年 9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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