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6-16
公告编号:2023-020
证券代码:836314 证券简称:三联环保 主办券商:兴业证券
浙江三联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通知债权人的情况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浙江三联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13 日
召开的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要约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
等相关议案,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13 日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指定网站
http://www.neeq.com.cn/发布的《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19)。
根据本次回购方案,公司将通过全国中小企业股份交易系统以要约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本次回购前公司总股本为 43,692,300 股,本次拟回购股份的数量不超
过 7,692,200 股(含 7,692,200 股),占回购前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 17.60 %。具体
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总额不超过 12,307,520 元(含 12,307,520 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要约期限自要约公告披露的次一转让日起 30 个自然日。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根据《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凡公司合法债权人均有权自接到公司通知之日起 30 日内、未接到通知的自报刊刊登公告之日起 45 日内,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凭证向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公司已于 2023 年 6 月 16 日通知债权人,并于 2023 年 6 月 15 日在《丽水日
公告编号:2023-020
报》上刊登《浙江三联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减资公告》进行公告,公告内容如下“:经本公司股东会(出资人)决定:本公司注册资本从 4369.23 万元减至 3600.01万元。请债权人自接到本公司书面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司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逾期不提出的视为没有提出要求。”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递交、邮寄或传真方式申报债权,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期间:2023 年 6 月 16 日至 2023 年 7 月 31 日,每日 9:00-17:00。
2、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水阁开发区云景路 94 号
邮编:323000
联系人:王兴东
联系电话:0578- 2124285
电子邮箱:wxd@slhbgf.com
3、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有效凭证的原 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 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 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 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 复印件。
4、其他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
(2)以传真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相应系统收到文件日为准,请注 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公告编号:2023-020
浙江三联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6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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