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11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城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北证券或主办券商)作为安徽城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市药业或公司)的主办券商,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指南》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对城市药业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现将核查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股票发行基本情况
城市药业自挂牌以来共进行过 1 次股票发行,本次股票发行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2023 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与本次股票发行相关的议案。本次股票发行价格为 2 元/
股,共发行普通股 5,000,000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0,000,000 元,募集资
金用途为补充流动资金。本次股票发行新增股份于 2023 年 7 月 19 日在股转系统
挂牌并公开转让。
全国股转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27 日向公司出具了《关于同意安徽城市药业股
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的函》(股转函[2023]1218 号)。
根据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3 年 7 月 10 日出具的“苏
亚苏验【2023】第 12 号”《验资报告》审验,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全部到账。
2023 年 7 月 4 日,公司及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蚌埠新城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进行专
户管理。
公司在验资完成且签订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之前,未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建立及披露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并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
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公告发布《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告编号:
2023-030)。
(三)募集资金的存放和管理情况
公司为本次发行在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蚌埠新城支行开立了募集资金专
项账户,账户账号为:520430606141000538。上述专户并未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
作其他用途。2023 年 7 月 4 日,公司及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徽商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蚌埠新城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本次发行的募集资
金进行专户管理。
(四)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含本金及利息)为
9,987,284.28 元,募集资金余额为 14,439.96 元,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项目 金额(元)
一、募集资金总额 10,000,000.00
减:发行费用 0
加: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1,724.24
二、募集资金净额 10,001,724.24
累计支出总额 2023 年度
三、募集资金累计支出总额
9,987,284.28 9,987,284.28
其中:1、支付供应商货款 7,676,438.00 7,676,438.00
2、支付员工工资 2,310,846.28 2,310,846.28
四、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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