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8-23
公告编号:2024-044
证券代码:836315 证券简称:城市药业 主办券商:东北证券
安徽城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8 月 23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一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 年 8 月 12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吴鹏
6.会议列席人员: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5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结合 2024 年上半年度实际经营情况编制了
公告编号:2024-044
《2024 年半年度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了进一步提高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加大对年报信息披露责任人的问责力度,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确保公司年报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拟修订《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对 2024 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自查,并编制了《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公告编号:2024-044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安徽城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安徽城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8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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