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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7-19
公告编号:2024-052
证券代码:836316 证券简称:ST 松兴 主办券商:广发证券
广州松兴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诉讼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及最新进展
(一)挂牌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二)收到应诉通知书的日期:2024 年 7 月 18 日
(三)诉讼受理日期:2024 年 7 月 10 日
(四)受理法院的名称: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五)反诉情况:无
(六)本案件的最新进展:
2024 年 7 月 18 日,公司因与上海博世力士乐液压及自动化有限公司的买卖
合同纠纷,收到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出具的案号(2024)沪 0115 民初 62457
号传票。本案定于 2024 年 8 月 27 日 14 时 00 分开庭审理,目前尚未开庭审理。
二、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当事人基本信息
1、 原告
姓名或名称:上海博世力士乐液压及自动化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FO WAI LAU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无
2、 被告
姓名或名称:广州松兴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国瑛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本公司
公告编号:2024-052
(二)案件事实及纠纷起因:
2023 年 9 月至 2023 年 10 月期间,原告与公司先后签订了系列《合同》,约
定原告向公司出售设备,设备总价款为 3,500,387.38 元。根据《合同》约定,公司应当在原告发货后 30 天内付清货款。《合同》签订后,原告依约分批发货,但公司未依约完全支付货款。截止起诉日,公司仍尚欠付原告货款共计2,658,522.07 元。
(三)诉讼请求和理由
原告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货款人民币 2,658,522.07 元;
2.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逾期付款利息,暂计为人民币 58,547.3 元(以
797,556.62 元为基数,自 2023 年 12 月 13 日起算,暂计至 2024 年 5 月 23 日;以
1,860,965.45 元为基数,自 2023 年 12 月 27 日起算,暂计至 2024 年 5 月 23 日;
每日逾期付款利息均按照 LPR 的 1.5 倍计算〉。
事实和理由:
2023 年 9 月至 2023 年 10 月期间,原告与被告先后签订了系列《合同》,约
定原告向被告出售设备,设备总价款为 3,500,387.38 元。根据《合同》约定,被告应当在原告发货后 30 天内付清货款。《合同》签订后,原告依约分批发货,但
被告却未依约付款。2024 年 2 月 4 日,被告向原告发回一份《应收账款对账单》,
确认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被告尚欠原告 2,658,523.03 元货款。后虽经过原
告多次催讨,被告仍未履行付款义务。截止起诉日,被告仍尚欠付原告货款共计2,658,522.07 元。
三、本次诉讼案件进展情况(无)
四、本次诉讼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及公司应对措施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如判决支持原告请求,要求公司支付货款,预计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已依法积极处理本次诉讼事项,尽力避免对公司及投资者造成损害。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如判决支持原告请求,预计会对公司财务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已依法积
公告编号:2024-052
极处理本次诉讼事项。
(三)公司采取的应对措施:
公司全力解决相关诉讼产生的影响,正积极处理各方关系。
五、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无
六、备查文件目录
案号(2024)沪 0115 民初 62457 号《民事起诉状》、《传票》
广州松兴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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