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9-05
证券代码:836316 证券简称:ST 松兴 主办券商:广发证券
广州松兴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仲裁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仲裁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及最新进展
(一)挂牌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二)收到仲裁通知书的日期:2024 年 6 月 13 日
(三)仲裁受理日期:2024 年 6 月 12 日
(四)仲裁机构的名称:广州黄埔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五)反诉情况:无
(六)本案件的最新进展:
近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收到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发来的《受理执行案件
通知书》[(2024)粤 0112 执保 7043 号],继公司 2024 年 7 月 4 日、7 月 11 日、
7月16日和7月18日收到144名员工向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仲裁调解书》中约定的各类休假折算及补偿金后,本次增加 1 名员工申请强制执行。至此,共 145 名员工向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公司收到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 8 月 30 日作出的《执行决定书》[(2024)
粤 0112 执 7043 号],因彭寿奕等 121 人和吴苑萍等 22 名劳动者共 143 人等强制
执行的案件已不能清偿,根据彭寿奕等 121 名申请执行人的申请及公司目前不能清偿本案到期债务的书面确认,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将公司执行案件的相关材料移送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破产审查。
二、本次仲裁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当事人基本信息
1、 申请人
姓名或名称:宁子健等 146 名员工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员工
2、 被申请人
姓名或名称:广州松兴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国瑛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本公司
(二)案件事实及纠纷起因:
因公司存在重大诉讼、仲裁,全部账户被冻结、主要资产被查封,主要业务
已无法正常开展。鉴于以上经营状况,公司已于 2024 年 5 月 1 日起停工停产(详
见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发布的《停工停产公告》(公告编号:2024-025))。
2024 年 5 月 31 日至 6 月 14 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陆续与 152 名员工协商
解除劳动合同,双方就工资、解除劳动关系等劳动争议达成一致意见。由于公司在停工停产前存在拖欠员工工资的情形,其中 146 名员工认为公司可能无法按期支付各类休假折算及补偿金,在广州市黄埔区劳动人事争议三方联合调解中心主持下,双方自愿签署了《广州市黄埔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协议书》,并持上述协议向广州黄埔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置换了穗埔劳人仲案(集) (2024)4097-4096 号等共 32 份《仲裁调解书》。在《仲裁调解书》中补偿金等款项中任何一期款项逾期支付的情况下,申请人可就余下未付的款项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024 年 6 月 15 日,公司未能按照《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协议》和《仲裁调解
书》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员工各类休假折算及第一期补偿金,7 月 4 日,公司收
到申请人中 121 名员工向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通知。7 月 11 日,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收到 11 名员工向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通知。7
月 16 日,公司收到 11 名员工向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通知。7 月
18 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收到 1 名员工向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通知。
(三)仲裁请求和理由
仲裁请求:
《仲裁调解书》中补偿金等款项任何一期款项逾期支付的,申请人可就余下未付的款项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申请人仲裁理由:
由于公司在停工停产前存在拖欠员工工资的情形,员工认为公司可能无法按期支付各类休假折算及补偿金,因此向广州黄埔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在上述款项任何款项逾期支付的情况下,申请人可就余下未付的款项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024 年 6 月 15 日,公司未能按照《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协议》和《仲裁调解
书》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员工各类休假折算及第一期补偿金,至公告日,申请人中 145 名员工向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三、本次仲裁案件进展情况
(一)仲裁裁决情况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陆续与 152 名员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由于双方就工资、解除劳动关系等劳动争议达成一致意见,其中 146 名员工在广州市黄埔区劳动人事争议三方联合调解中心主持下,双方自愿签署了《广州市黄埔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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