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8-07
深圳市通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二〇一五年五月订立
二〇二〇年四月第一次修订
二 0 二四年七月第二次修订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第三节 股份转让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第一节 股东
第二节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第三节 股东大会的召集
第四节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第五节股东大会的召开
第六节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第五章 董事会
第一节 董事
第二节 董事会
第六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七章 监事会
第一节监事
第二节监事会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第一节财务会计制度
第二节内部审计
第三节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第九章 通知
第十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第十一章 修改章程
第十二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以发起方式设立;在广东省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
第三条 公司注册名称:
〖中文全称〗深圳市通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全称〗【Shenzhen Tongwang Technology Joint Stock Co., Ltd.】
第四条 公司住所: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海滨社区 N26 区海秀路 2021 号
荣超滨海大厦 B 座 1310。
第五条 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实际交款验资情况修改本条款并在工商主管部
门备案。
第六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
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九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
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涉及本章程规定的纠纷,应当先行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方式解决。投资者与公司之间的纠纷,可以自行协商解决、提交证券期货纠纷专业调解机构进行调解、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财务负责人。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一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促进公司健康发展,争创行业龙头,取得显著
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使股东获得较好的投资回报。
第十二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计算机软硬件的设计、技术开发与销售;通信
产品的开发、销售;计算机系统集成工程、技术咨询;机电设备、仪器仪表的销 售;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计算机及其辅助设备的租赁;数据库 管理;国内贸易;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 记前须批准的项目除外)互联网信息服务;电信业务经营;电子出版物销售;食 品批发与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电子商务;通信网络维护与优化、计算机及通信设备租赁。
第三章 股 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三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以人民币标明面值。公司股票采用
记名方式。
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后按照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 公司规定的有关程序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签订证券登记及服务协 议,办理全部股票的集中登记。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