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6
广州市优晟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的
专项说明
安礼会专审字(2024)第 021300005 号
安礼华粤(广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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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说明 1-2
关于广州市优晟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见的专项说明
安礼会专审字(2024)第 021300005号
广州市优晟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广州市优晟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优晟股份”)
2023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出具了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
大不确定性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报告编号:安礼会审字(2024)第 021300033号)。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的要求,就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的主要内容
我们提醒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二所述,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优晟股份未分配利润为-31,975,194.00 元,2023 年度归属母公司股东净利润为-1,412,746.64元,且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28,257.82 元。2023年 12月 31日流动资产大于流动负债 429,942.97 元,净资产 2,806,146.50 元。这些事项或情况,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优晟股份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该事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二、发表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依据和理由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503 号——在审计报告中增加强调事项段和其他事项段》与《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324 号——持续经营》,因优晟股份未分配利润为-31,975,194.00 元,2023 年度归属母公司股东净利润为-1,412,746.64 元,且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28,257.82元。2023年 12月 31日流动资产大于流动负债 429,942.97 元,净资产 2,806,146.50 元,可能存在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
定性。我们认为,优晟股份的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这一事项对财务报表使用者理解财务报表至关重要,因此我们对优晟股份 2023 财务报表出具了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该事项属于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财务报表使用者理解财务报表至关重要的事项,不属于《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502 号——在审计报告中发表非无保留意见》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4 号——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及涉及事项的处理》中规定的注册会计师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的事项及未严格执行会计准则及相关信息披露规范规定的情形。
三、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对报告期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带有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对优晟股份报告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实质性影响。
四、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是否违反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信息披露规范性规定
带有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中涉及事项不属于违反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信息披露规范性规定的情形。
上述专项说明仅供优晟股份按照相关规定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与 2023年年度报告同时披露之用,不得作其他用途使用。
安礼华粤(广东)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彭良俊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曾庆德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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