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9-10
公告编号:2024-037
证券代码:836332 证券简称:ST 千年传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广西千年传说影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主办券商单方解除持续督导协议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收到主办券商单方面解除持续督导协议通知的情况
广西千年传说影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T 千年传”或“公司”)
于 2024 年 9 月 6 日收到主办券商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
“主办券商”)出具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单方解除与广西千年传说影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协议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二、主办券商单方解除持续督导协议通知的主要内容
2018 年 3 月 26 日,东吴证券与广西千年传说影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签订
了《持续督导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书”),协议书对持续督导费的金额和支付时间作了明确约定。截至通知收到日,广西千年传说影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已累计 2 年未按协议约定向东吴证券支付持续督导费用。其中:2023 年尚欠督导
费 5 万, 2024 年尚欠督导费 15 万元;即截至通知收到日,公司已累计欠缴持
续督导费合计人民币贰拾万元。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持续督导工作指引》(以下简 称“《督导指引》”)、《主办券商和挂牌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业务指南》(以下简称“《解除持续督导协议指南》”)关于主办券商单方
公告编号:2024-037
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有关规定,如挂牌公司累计两年未按协议缴纳督导费用,自第二年缴费期满之日起经主办券商书面催告三次后仍未足额缴纳,且距离首次催告之日已达三个月的,在符合其他规定的条件下,主办券商可单方解除持续督导。
按照相关规则要求,东吴证券分别于 2024 年 5 月 1 日、2024 年 5 月 15 日、
2024 年 5 月 29 日向公司送达了三次催告支付持续督导费用的律师函。三次催告
后,ST 千年传仍未足额缴纳持续督导费用,且距首次催告之日已达三个月。 主办券商拟单方解除与公司的持续督导协议,主办券商与公司签订的持续督导协议自全国股转公司出具的无异议函生效之日起解除。在东吴证券单方解除持续督导协议后满三个月,如公司无其他主办券商承接其持续督导工作的,存在被全国股转公司终止股票挂牌的风险。
三、尚未支付的原因
公司经营面临困难、资金十分紧张,目前确实无力支付相关款项。
四、对公司的影响
主办券商拟单方解除与公司的持续督导协议,主办券商与公司签订的持续督导协议自全国股转公司出具的无异议函生效之日起解除。在东吴证券单方解除持续督导协议后满三个月,如公司无其他主办券商承接其持续督导工作的, 存在被全国股转公司终止股票挂牌的风险。
五、备查文件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单方解除与广西千年传说影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协议的通知》
公告编号:2024-037
广西千年传说影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9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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