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1-01-28 16:14:16 股吧网页版
丑小鸭:出售控股子公司股权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1-01-28


证券代码:836335 证券简称:丑小鸭 主办券商:粤开证券
北京丑小鸭剧团股份有限公司出售控股子公司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交易概况
(一)基本情况
出售方:北京丑小鸭剧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丑小鸭”)
交易对方:张超、尹悦、毕文杰、张鑫源、王雯文
交易标的:丑小鸭控股子公司武汉阿格利传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阿格力”)51%股权。
交易事项:公司向张超、尹悦、毕文杰、张鑫源、王雯文出售武汉阿格力 51%的股权。
交易价格:张超、尹悦、毕文杰、张鑫源、王雯文以人民币 0 元的对价购买公司持有的武汉阿格力 51%股权。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公众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一)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50%以上;(二)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50%以上,且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30%以上。”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一)规定:“购买的资产为股权的,且购买股权导致公众公司取得被投资企业控股权的,其资产总额以被投资企业的资产总额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资产净额以被投资企业的净资产额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出售股权导致公众公司丧失被投资企业控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分别以被投资企业的资产总额以及资产净额为准。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购买的资产为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均以成交金额为准;出售的资产为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均以该股权的账面价值为准。”

根据公司 2019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
司资产总额为 5,297,427.81 元,资产净额为 743,337.92 元。本次交易未达到《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标准;亦不存在12 个月连续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购买、出售累计数额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因此,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武汉阿格力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阿格力”)于 2020 年 4 月
5 日在武汉市设立,北京丑小鸭剧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受让股权的方式取得阿格利 51%的股权。鉴于阿格利自成立至今原股东均未实际注资,现根据公司发展需要,公司决定:将其在阿格力所持有的 51%股权转让给张超 19%、尹悦、毕文杰、张鑫源、王雯文各 8%。本次转让价格为 0 元,出资额均由新任股东完成。本次股权交易完成后,阿格利股东为张超、尹悦、毕文杰、张鑫源、王雯文,上述自然人分别占阿格利股权比例为 68%、8%、8%、8%、8%。
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27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出售控股子公司股权资产股权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交易标的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交易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六)交易标的不属于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本次交易标的不属于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典当公司、互联网金融公司等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二、交易对方的情况

自然人

姓名:张超

住所:湖北省宜昌市西陵区东山大道 102 号海通客运站

2、自然人

姓名:张鑫源

住所:湖北省宜昌市伍家岗区汉宜村四组 4-286 号

3、自然人

姓名:尹悦

住所:湖北省宜昌市伍家岗九安城 6 栋

4、自然人

姓名:毕文杰

住所:湖北省宜昌市伍家岗区胜利四路 38-1-110 号

5、自然人

姓名:王雯文

住所:湖北省宜昌市伍家岗区花溪路恒大山水城 10 号楼
三、交易标的情况说明
(一)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名称:武汉阿格利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2、交易标的类别:股权类资产
3、交易标的所在地: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