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8-28
证券代码:836348 证券简称:汇恒环保 主办券商:中泰证券
北京汇恒环保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不需要相关部门的批准或履行必要程序。(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9 月 12 日上午 10:00。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
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6348 汇恒环保 2024 年 9 月 10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七)会议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西路 32 号恒润大厦 5 层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并修改相应公司章程议案》
因业务经营需要,公司拟将注册地址由“北京市朝阳区胜古中路 2 号院 7
号楼 3 层 B317”变更为“北京市朝阳区北土城东路 4 号院 1 号楼 1 层 1037 室”;
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
(二)审议《关于选举李遥先生继续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将于 2024 年 10 月 15 日届满,为保证公司董事
会工作正常进行,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李
遥先生继续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 2024 年 10 月 15 日至第
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李遥先生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三)审议《关于选举李月中先生继续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将于 2024 年 10 月 15 日届满,为保证公司董事
会工作正常进行,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李
月中先生继续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 2024 年 10 月 15 日至
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李月中先生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四)审议《关于选举宗韬先生继续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将于 2024 年 10 月 15 日届满,为保证公司董事
会工作正常进行,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宗
韬先生继续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 2024 年 10 月 15 日至第
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宗韬先生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五)审议《关于选举陈赟先生继续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将于 2024 年 10 月 15 日届满,为保证公司董事
会工作正常进行,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陈
赟先生继续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 2024 年 10 月 15 日至第
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陈赟先生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六)审议《关于选举沈勇先生继续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将于 2024 年 10 月 15 日届满,为保证公司董事
会工作正常进行,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沈
勇先生继续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 2024 年 10 月 15 日至第
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沈勇先生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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