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4-29
公告编号:2022-008
证券代码:836352 证券简称:绿水股份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绿水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修订对照如下:
原规定 修订后
第二百条 投资者与公司之间发生 第二百条 投资者与公司之间发生
争议的,由投资者与公司协商解 争议的,由投资者与公司协商解
决。投资者应当将争议事项及请求 决。投资者应当将争议事项及请求
以书面方式提交公司证券事务部, 以书面方式提交公司证券事务部,
证券事务部应当在收到书面通知 证券事务部应当在收到书面通知
后 10 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如投 后 10 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如投
资者向证券监管部门、自律组织投 资者向证券监管部门、自律组织投
诉的,公司证券事务部应当在收到 诉的,公司证券事务部应当在收到
投诉事项书面通知后 10 个工作 投诉事项书面通知后 10 个工作
日内向股东作出答复。 日内向股东作出答复。
若公司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
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应当充
分考虑股东的合法权益,并对异议
股东作出合理安排。公司应设置与
终止挂牌事项相关的投资者保护
机制。其中,公司主动终止挂牌的,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该制定合
理的投资者保护措施,通过提供回
购安排等方式为其他股东的权益
提供保护;公司被强制终止挂牌
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该与
其他股东主动、积极协商解决方
案。
公告编号:2022-008
是否涉及到公司注册地址的变更:否
除上述修订外,原《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前述内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为准。
二、修订原因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终止挂牌实施细则》,为充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拟修订章程。
三、备查文件
《绿水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绿水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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