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7-27
公告编号:2021-023
证券代码:836361 证券简称:川山甲 主办券商:中信建投
川山甲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浙江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关于对川山甲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收到日期:2021 年 7 月 26 日
生效日期:2021 年 7 月 22 日
作出主体: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
措施类别:行政监管措施
涉嫌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1、川山甲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许建华,公司实际控制人,时任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信
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涉嫌违规的事项类别:
信息披露违规。
二、主要内容
公告编号:2021-023
(一)涉嫌违规事实: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未披露 2020 年年度报告。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上述行为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公司时任董事长、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许建华对上述行为承担主要责任。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四十九条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决定对公司及许建华分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监督管理措施不会进一步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监督管理措施不涉及财务处罚,不会进一步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一)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针对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将充分吸取教训,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学习,提高规范运作意识,采取有效措施避免再次发生违法违规行为,切实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五、备查文件目录
(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关于对川山甲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1]44 号)
公告编号:2021-023
川山甲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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