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10-11
公告编号: 2023-043
证券代码:836364 证券简称:太格股份 主办券商:万联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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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法律责任。
北京太格广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3年8月4日收到公司股东邓清华、王珍、吕炳毅、张祥印、田江、韩志伟、吕立杰、赵雪与珠海浮光科技有限公司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后于2023年9月18日收到上述各方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股东邓清华、王珍、吕炳毅、张祥印、田江、韩志伟、吕立杰、赵雪将其合计持有的公司股份10,287,000股转让给珠海浮光科技有限公司,占公司总股本的90.00%,其中包括892,750股流通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7.8106%)和9,394,250股限售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82.1894%),公司已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网披露了《收购报告书(修订稿)》等文件(公告编号:2023-036 至2023-040)。作为上述协议约定的阶段性交易计划,股东王珍、张祥印、韩志伟本次将其合计持有的公司股份622,75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5.4484%)以大宗交易的方式转让给珠海浮光科技有限公司。
完成大宗交易转让前后,转让各方持股如下:
本次转让股 本次交易前 本次交易后
序号 股东 份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股) (股)
1 王珍 272,750 4,259,000 37.2616% 3,986,250 34.8753%
2 张祥印 200,000 200,000 1.7498% 0 0.0000%
3 韩志伟 150,000 150,000 1.3123% 0 0.0000%
4 珠海浮光科技 0 0 0.0000% 622,750 5.4484%
有限公司
合计 - 622,750 4,609,000 40.3237% 4,609,000 40.3237%
公告编号: 2023-043
各转出方共持有股份数为4,609,000股,持股比例为40.3237%,各转出方本次向珠海浮光科技有限公司转让股份数为622,7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4484%,本次股份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230,417.50元。本次大宗交易后,股东王珍持有公司股份3,986,250股,占比34.8753%,其他转出方持有公司股份数为0股,占比0.00%。珠海浮光科技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数为622,750股,占比5.4484%。
上述大宗交易已于2023年10月10日全部完成,公司董事会提醒广大投资者,上述交易为收购人按已披露的收购计划取得公司控制权的过渡期交易,详见《收购报告书(修订版)》(公告编号:2023-036),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二、 备查文件
1、《股份转让协议》
2、《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
3、持股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明细
北京太格广告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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