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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09-15 17:08:13 股吧网页版
耐维思通:关于未提出终止挂牌决定复核申请的提示性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9-15


公告编号:2023-017

证券代码:836373 证券简称:耐维思通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江苏耐维思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未提出终止挂牌决定复核申请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江苏耐维思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8 日
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转公司”)《关于终止江苏耐维思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挂牌的决定》(股转发〔2023〕162号)》,因未在规定期限内披露 2022 年年度报告,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 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 定,全国股转公司决定终止公司股票挂牌。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复核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公司对终止挂牌决定存在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终止挂牌决定或者全国股转公司公告有关决定之日(以在先者为准)起 5 个交易日内向全国股转公司提交复核申请。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收到终止挂牌决定已满 5 个交易日,且公司未向全国股转公司提交复核申请。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全国股转公司作出终止挂牌决定后,挂牌公司未提出复核申请的,公司股票自申请复核期限届满后的第六个交易日起复牌,并于第十六个交易日终

公告编号:2023-017

止挂牌。公司股票将自 2023 年 9 月 25 日起复牌,并于 2023 年 10 月 17 日
终止挂牌。恢复交易期间,全国股转公司对公司股票进行特殊标识,证券简称变更为“摘牌耐维”。

公司将努力做好与股东的解释沟通工作,妥善解决投资者诉求,保障股东依法查阅公司财务会计报告等知情权。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后公司股票的登记、转让、管理等事宜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相关规则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公司及主办券商联系方式如下:

(一) 公司联系人:赵钰

联系电话:0512-88830281

邮箱:594841955@qq.com

联系地址:张家港市国泰北路 1 号科技创业园 H 幢 501

(二) 券商联系人:刘婷

联系电话:0512-62936293

邮箱:2374799274@qq.com

联系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星阳街 5 号

江苏耐维思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9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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