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4-09
光大证券
关于星光珠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光大证券作为星光珠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日常持续督导,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 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 风险事项类别
□ 涉 及 重 大 未 决 诉 讼 仲 裁 □ 停 产 、 破 产 清 算 等 经 营 风 险
□重大债务违约等财务风险 □重大亏损、损失或承担重大赔偿责任
□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 □公司及关联方涉嫌违法违规
□公司及关联方涉嫌违法违规被立案调查或处罚
□董事会无法正常召开会议等公司治理类风险
□董事长、实际控制人等无法履职或取得联系
□公司未能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其他
(二) 风险事项情况
主办券商近日通过查询启信宝、信用中国、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等网站,获知星光珠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六安星光珠宝有限公司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具体情况如下:
执行法院: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法院
执行依据文号:(2019)皖 1503 民初 3512 号
立案时间:2020 年 3 月 31 日
案号:(2019)皖 1503 执 2495 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全部未履行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一、被告六安星光珠宝有限公司支付原告安徽三东商
贸有限公司下欠的货款 143,208.89 元。二、被告六安星光珠宝有限公司支付原告安徽三东商贸有限公司下欠的货款的利息。三、被告星光珠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第一项、第二项付款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四、案件诉讼费、保全费由被告六安星光珠宝有限公司负担。五、若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针对上述案号(2019)皖 1503 执 2495 号,星光珠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法定
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周天杰及六安星光珠宝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周汝已被相关法院出具限制消费令,限制周天杰、周汝的相关消费行为。
二、 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此次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实际控制人被出具限制消费令,将对公司的公司声誉、经营情况产生不利影响。
三、 主办券商提示
主办券商知悉上述事项后,已第一时间敦促星光珠宝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并尽快提供相关的法律文书。主办券商将持续关注相关进展情况。
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
主办券商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 备查文件目录
启信宝、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站查询记录
光大证券
2020 年 4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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