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12-03
公告编号:2021-048
证券代码:836382 证券简称:宏邦节水 主办券商:东兴证券
新疆中企宏邦节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发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挂牌的风险提示性公告的声明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挂牌的原因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转公司”)出具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对东兴证券与宏邦节水解除持续督导协议无异议的函》,东兴证券与新疆中企宏邦节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
邦节水”或“公司”)签订的持续督导协议自 2021 年 11 月 17 日起解除。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第四十五条“主办券商单方解除持续督导协议后,挂牌公司无其他主办券商承接其持续督导工作的,应当申请其股票自持续督导无异议函生效的次一交易日起停牌。挂牌公司未及时申请停牌的,全国股转公司可以对其股票实施停牌。”公司股票已于2021年 11 月 18 日起停牌。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第四十八条规定,主办券商单方面解除督导协议满三个月,公司无其他主办券商承接其持续督导工作的,全国股转公司根据相关规定终止其股票挂牌。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第十一项规定,挂牌公司出现“与主办券商解除持督导协议,且未能在三个月内与其他主办券商签署持续督导协议的”之情形,全国股转公司终止其股票挂牌。
因工作人员疏忽,公司未能及时披露上述事项,现予以补发,详见公司补充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挂牌的风险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
2021-047)。今后公司将严格依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的相关规定,提升公司规范水平,确保信息披露的完整性和及时性。由
公告编号:2021-048
此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敬请谅解。
特此公告!
新疆中企宏邦节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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