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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02-07 15:34:08 股吧网页版
宏邦节水:关于公司、董事长、董事会秘书收到全国股转公司纪律处分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2-02-07


公告编号:2022-003

证券代码:836382 证券简称:宏邦节水 主办券商:东兴证券
新疆中企宏邦节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长、董事会秘书收到全国股转公司纪律

处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关于给予新疆中企宏邦节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纪律处分的决定

收到日期:2022 年 1 月 28 日

生效日期:2022 年 1 月 27 日

作出主体:全国股转公司

措施类别:纪律处分

(涉嫌)违法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姓名/名称 类别 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新疆中企宏邦节水(集

挂牌公司或其子公司

团)股份有限公司

时任董事长、董事会秘书
石峰 董监高

(信息披露负责人)

涉嫌违法违规事项类别:

未按期披露定期报告
二、主要内容

公告编号:2022-003

(一)涉嫌违法违规事实:

截至 2021 年 8 月 31 日,公司未按期编制并披露 2021 年中期报告,违反了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业务规则》)第 1.4
条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2020 年 1 月 3 日施
行,以下简称《信息披露规则》)第三条、第十三条的规定,构成信息披露违规。(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公司时任董事长、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负责人)石峰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违反了《业务规则》第 1.4 条和《信息披露规则》第三条的规定。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根据《业务规则》第 6.2 条、第 6.3 条和《信息
披露规则》第六十八条、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全国股转公司作出如下决定:

给予新疆中企宏邦节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给予石峰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公司已于 2021 年 10 月 29 日披露了《2021 年半年度报告》,本次处罚不会
对公司经营造成较大不利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公司已于 2021 年 10 月 29 日披露了《2021 年半年度报告》,本次处罚不会
对公司财务造成较大不利影响。
(三)不存在因本次处罚/处理而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公司已于 2021 年 10 月 29 日披露了《2021 年半年度报告》。

五、备查文件目录

公告编号:2022-003

全国股转公司纪律处分决定书【2022】70 号

新疆中企宏邦节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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