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4-28
公告编号:2023-009
证券代码:836399 证券简称:汇春科技 主办券商:长江证券
深圳市汇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有关事项的
事前认可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 号——独立董事》《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深圳市汇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对《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审阅公司提供的议案等资料,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针对公司 2022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出具的《关于 2022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核说明》客观反映了公司的真实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对《关于确认 2022 年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公司提供的议案,我们认为公司 2022 年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未超过上一年关联交易预测总数,此次补充确认 2022 年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系公司正常业务经营的需要。本次关联交易决策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告编号:2023-009
深圳市汇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林卓彬、王建优、林志伟
2023 年 4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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