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23
公告编号:2024-035
证券代码:836399 证券简称:汇春科技 主办券商:长江承销保荐
深圳市汇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度拟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关联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为保证公司生产经营的流动资金需求,推动业务发展,公司拟在 2025 年度向银行、融资租赁公司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 2 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业务种类包括但不限于各类银行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理、信用证、保函、押汇、贸易融资、融资租赁等。
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将根据金融机构需要,由公司或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或商请其他单位为公司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或反担保。公司关联方为公司业务提供担保,不收取任何费用,不会对公司股东利益造成损害,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将产生积极影响。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总经理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办理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授信的相关手续,包括授信业务、授信额度、授信期限及担保方式等具体事项,并签署相关业务合同及其它相关法律文件。在不超过上述综合授信额度的前提下,无需再逐项提请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批。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公司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度拟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关联担保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0 票;
公告编号:2024-035
弃权:0 票。关联董事庄吉林、庄腾飞回避表决。根据《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规定》,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三、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必要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是基于公司生产经营需要,有助于增强公司资产的流动性和经营实力,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四、备查文件目录
《深圳市汇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深圳市汇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深圳市汇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有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深圳市汇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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