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4-28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宁波明峰检验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安证券”或“主办券商”)作为宁波明峰检验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峰检测”或“公司”)的主办券商,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 2022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现将核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16 年 3 月 23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共完成一次股票发行,即 2020 年股票定向发行,具体情况如
下: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不超过 7,700,000 股公司股票,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5,785,000 元。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全国股转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20 日出具的《关于对宁波明峰检验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定向发行无异议的函》(股转系统函【2020】3590 号),公司向合格投资者、部分在册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核心员工共计 22 名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股票股 7,700,000 股,每股发行价格 2.05 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
15,785,000 元。2020 年 12 月 1 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
信会师报字[2020]第 ZA15995 号验资报告,确认募集资金到账。
二、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专户实行专户存储管理。公司在浙商银行宁波鄞南小微企业专营支行为 2020 年股票定向发行的募集资金开
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户名为:宁波明峰检验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
金专户,账号为 3320021010120100064121。2020 年 12 月 1 日,公司与财信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 1及浙商银行宁波鄞南小微企业专营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三、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分别于 2020 年 10 月 21 日、2020 年 12 月 23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
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股票发行方案、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公司2020 年股票发行募集资金用途及使用安排具体如下:
序号 用途 投入金额(元)
1 补充流动资金 2,285,000.00
2 偿还银行贷款/借款 13,500,000.00
合计 15,785,000.00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其中 2022 年募集
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项目 金额(元)
一、2021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 48,666.89
加:利息收入 16.09
二、本期可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48,682.98
三、本期实际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48,682.98
其中:补充流动资金 2 48,682.98
四、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0.00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2 年度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用途变更的情形。
五、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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