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4-28
公告编号:2023-012
证券代码:836409 证券简称:明峰检测 主办券商:华安证券
宁波明峰检验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任免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 责任。
一、任免基本情况
(一)任免的基本情况
鉴于公司原董事刘秀芹、毛征海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董事职务,为保证公司董 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提名李泽鑫先生、 吴高峰先生为公司董事候选人,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与其他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 三届董事会,任期自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董事会选举议案前,刘秀芹、毛征海将继续履行董事职责。
提名李泽鑫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至本届董事会届满时止,本次任免尚需提交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570,00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93%,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吴高锋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至本届董事会届满时止,本次任免尚需提交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380,00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62%,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二)任免原因
鉴于公司原董事刘秀芹、毛征海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董事职务,为保证公司董 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提名李泽鑫先生、 吴高峰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公告编号:2023-012
(三)新任董监高人员履历
李泽鑫,男,1989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于 2009 年 7 月
毕业于南昌航空大学,工程师职称。2009 年 7 月至 2010 年 3 月就职于中国核工业第
二二建设有限公司,担任检测组组长职务;2010 年 3 月至 2014 年 7 月就职于杭州华
安无损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担任项目经理、工艺方案部部长职务;2014 年 8 月至今就 职于宁波明峰检验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担任镇海项目部经理、工程部部长职务。
吴高锋,男,1988 年 7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于 2012 年 7 月
毕业于南昌航空大学,工程师职称。2012 年 7 月至 2013 年 4 月就职于湖南金天钛业
科技有限公司,担任技术员,2013 年 4 月至今就职于宁波明峰检验检测研究院股份 有限公司,担任上海、嘉兴区域经理。
二、任免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公司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任免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职工代表监事人数少于监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
本次任免不存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兼任本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公司监事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配偶或直系亲属情形。
(一)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本次董事的提名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确保公司治理结构 的完善,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生产和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三、备查文件
《宁波明峰检验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宁波明峰检验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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