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3-08-21 18:06:42 股吧网页版
明峰检测: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8-21


证券代码:836409 证券简称:明峰检测 主办券商:华安证券
宁波明峰检验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时间、方式、召集人及主持人符合《公司法》、 《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9 月 8 日上午 9:00。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
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6409 明峰检测 2023 年 9 月 5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七)会议地点

宁波市镇海区澥浦镇北海路 169 号 2 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宁波明峰检验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议案

为确保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保障公司可持续发展,拟通过本次定向发行 补充公司流动资金,进一步优化公司财务结构,保持公司业务规模稳步增长, 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能力、抗风险能力和持续发展能力。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
为人民币普通股,具体内容详见于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1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
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发布的《宁波明峰检验检测 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公告编号:2023-028)。
(二)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股票发行相关事宜》议案

为保证公司高效、有序地完成公司本次股票定向发行工作,依照相关法律 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 本次股票定向发行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具体制定和实施公司本次定向发行股票的具体方案,准备与本次股 票发行相关的文件、材料;

(2)制作、修改、补充、签署、递交、呈报、执行与本次发行股票有关的 各项法律文件、协议及合同,并具体负责本次定向发行工作备案及股东、股本 结构变更登记工作;

(3)本次股票发行需向监管部门递交所有材料的准备、报审工作;

(4)聘请参与本次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发行的中介机 构并决定其专业服务费用;

(5)在本次股票发行完成后,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相应修改,办理 相关工商变更登记事宜;

(6)办理与本次股票发行有关的其他一切事项;

(7)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或监管部门的要求,授权董事会可以根据股 票发行备案审查的反馈要求修改《股份认购协议》《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 以及调整本次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内,若监管部门政 策要求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董事会可以根据证券监管部门新的政策规定和证 券市场的实际情况,在股东大会决议范围内对本次交易的具体方案做出相应调 整;

(8)本次股票发行授权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批准授权之日起十二个月。(三)审议《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议案

由于本次股票发行涉及公司注册资本和股本总数变更事宜,在本次股票发 行完成后,根据本次股票发行结果,对《公司章程》中涉及注册资本、股份总 数相关条款予以修改。另因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根据《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 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经营范围进行修改。具体内容详见于公司
于 2023 年 8 月 21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
(www.neeq.com.cn)上发布 的《关于拟修订<……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