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10-30
公告编号:2024-009
证券代码:836409 证券简称:明峰检测 主办券商:华安证券
宁波明峰检验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0 月 30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 年 10 月 20 日以电话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项勇先生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 的相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5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战略规划及经营发展需要,公司宁波明峰检验检测研究院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明峰检测”)拟与宁波诺视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告编号:2024-009
“诺视智能”)共同出资设立宁波明峰诺视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名称暂定, 实际名称以工商管理部门登记为准),注册资本 300 万元,其中明峰检测出资
153 万元,占比 51%,诺视智能出资 147 万元,占比 49%。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将于 2024
年 11 月 16 日届满。公司董事会现提名项勇、徐海鸥、钱海林、李泽鑫、郑斌
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上述董事候选人通过公司 2024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后,将组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为三年(自公司 2024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计算)。经核查,上述人员不存在《公司法》等 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有关部门的处罚 或惩戒,且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为确保公司董事会的正常工作,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至第四届董事会董 事就任之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成员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继续履行董事职务。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拟向银行申请增加授信额度及授权办理相关事宜》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4 月 10 日、2024 年 5 月 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
次会议、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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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长签署有关借款、担保协议》议案,公司根据 2024 年经营发展需求,拟 向银行申请不超过 5,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现因公司发展需要,拟向银行申请由不超过 5,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增
加到不超过 10,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公司在办理银行借款等具体业务时 需与银行签署相应合同,公司将根据实际业务需求办理具体业务,最终发生额 以实际签署合同为准。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董事会将授权董事长 项勇先生在上述额度范围内代表公司与银行签署相应的法律文件,无需逐项提 请董事会审批和披露。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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