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1-15
公告编号:2024-017
证券代码:836409 证券简称:明峰检测 主办券商:华安证券
宁波明峰检验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1 月 15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 年 11 月 5 日以电话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项勇先生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 的相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5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项勇先生为公司董事长》议案
1.议案内容:
选举项勇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与第四届董事会任期相 同,自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项勇先生符合《公司法》
公告编号:2024-017
《公司章程》及其他法律法规对任职资格的要求,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议案
1.议案内容:
聘任项勇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乐加刚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陈志 璋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刘秀芹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聘任 郑斌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与第四届董事会任期相同,自第四届董事会第 一次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人员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法 律法规对任职资格的要求,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宁波明峰检验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宁波明峰检验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1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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