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8-27
公告编号:2020-026
证券代码:836410 证券简称:凯纳股份 主办券商:兴业证券
厦门凯纳石墨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变更概述
(一)变更日期:2020 年 1 月 1 日
(二)变更前后会计政策的介绍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准则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于 2017 年 7 月修订并发布的《企
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变更原因及合理性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国家财政部规定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应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26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公告编号:2020-026
0 票。无需回避表决。
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26 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0 票。无需回避表决。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国家财政部规定变更,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及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本次变更。
四、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属于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及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变更。
五、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无法追溯调整的/不采用追溯调整的
公司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的收入准则,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
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
六、备查文件目录
(一)《厦门凯纳石墨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二)《厦门凯纳石墨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厦门凯纳石墨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8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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