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8-22
公告编号:2023-029
证券代码:836415 证券简称:首嘉智慧 主办券商:太平洋证券
辽宁首嘉智慧城市综合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8 月 22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监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3 年 8 月 7 日 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苏娜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监事 3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辽宁首嘉智慧城市综合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1.议案内容: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等有关要求,公司监事会对《辽宁首嘉智慧城市综合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进行了审核,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公告编号:2023-029
(1)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挂牌公司半年度报告内容与格式指引(试行)》等相关规定,未发现公司《辽宁首嘉智慧城市综合服务股份有限公司2023 年半年度报告》所包含的信息存在不符合实际的情况,《辽宁首嘉智慧城市
综合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真实地反映出公司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6 月 30 日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
(3)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半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存在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此外,全体监事会成员还列席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依法履行了监事的职责。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发布的《辽宁首嘉智慧城市综合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030)。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一)《辽宁首嘉智慧城市综合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辽宁首嘉智慧城市综合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 年 8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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