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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4-08 18:33:36 股吧网页版
首嘉智慧:关于对辽宁首嘉智慧城市综合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报告的专项说明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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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辽宁首嘉智慧城市综合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

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报告的专项说明

大信备字[2024]第 21-00001 号
辽宁首嘉智慧城市综合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辽宁首嘉智慧城市综合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和 2023 年度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股东权益表
和现金流量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于 2023 年 12 月 31 日出具了大信审字[2024]第 21-00005
号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4 号——非标
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2020 年修订)》、《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审计类第 1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等规定,现对导致非标意见的事项予以说明。

一、审计报告中非标准意见的内容

如财务报表附注六、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所述,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贵公司持有盘
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盘锦银行”)12.54%的股权,在盘锦银行中派有董事,同
时盘锦银行股权较分散,贵公司对银行的经营能产生重大影响。2023 年 12 月 31 日,贵公司
对盘锦银行权益投资的账面价值 259,267,226.20 元。

截至审计报告日,我们未能获取盘锦银行 2023 年度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也无法对盘
锦银行财务数据实施相关的审计程序,以获取充分、适当的证据,无法确定 2023 年 12 月 31
日贵公司对盘锦银行权益投资的账面价值以及 2023 年度对盘锦银行的投资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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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出具非标意见的依据和理由

(一)财务报表整体的重要性水平

因贵公司系以营利为目的的企业,企业盈利水平保持稳定,故选取营业收入作为确定合并财务报表整体重要性水平的基准。基于谨慎原则,选择较低的百分比 0.5%,确定合并财务报表整体重要性水平为 133 万元。

(二)出具保留意见的依据和理由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502 号——在审计报告中发表非无保留意见》第七
条的规定:“当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不能得出财务报表整体不存在重大错报的结论情形时,注册会计师应当在审计报告中发表非无保留意见”以及第八条的规定:“当注册会计师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作为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但认为未发现的错报(如存在)对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重大,但不具有广泛性,注册会计师应当发表保留意见 ”。

我们认为,本说明“一、审计报告中非标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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