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8-23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乡瑞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
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用于偿还贷款的
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或“主办券商”)作为新乡瑞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诚科技”或 “公司”)的主办券商,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瑞诚科技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用于偿还贷款的自筹资金的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本次募集资金情况
2023 年 6 月 12 日,瑞诚科技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2023 年
第一次股票发行事宜,因非关联董事不足三人,该事项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23 年 6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2023 年第一
次股票发行事宜。2023 年 6 月 27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 2023 年第一次股票发行事宜。本次发行价格为 4.60 元/股,发行数量不超过 1,550 万股(含本数),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7,130.00 万元(含本数),
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21 日收到了全国股转公司出具的《关于同意新乡瑞诚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的函》(股转函 [2023]1418 号),同意公司本次股票定向发行,本次定向发行不超过 1,550 万股新股。同意定向发行的函自出具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截至 2023 年 8 月 10 日,认购对象已按照要求向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足额缴纳
了认购资金。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乡支行,账号:
11710078801600002258。2023 年 8 月 18 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3】第 ZB11343 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定向发行
相关业务规则、《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已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中泰证券、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执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合法合规使用。
二、募集资金用途
依据公司2023年7月14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新乡瑞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修订稿)》(公告编号:2023-041)。公司募集资金用途为:
募集资金用途 拟投入金额(元)
补充流动资金 32,800,000
偿还借款/银行贷款 38,500,000
项目建设 0
购买资产 0
其他用途 0
合计 71,300,000
拟用于偿还借款明细如下:
序号 债权人名称 借款/银行贷款发 借款/银行贷 借款余额 拟偿还金额
生时间 款总额(元) (元) (元)
1 中原银行新乡 2022 年 6 月 16 日 7,000,000 7,000,000 7,000,000
县支行
2 中国银行新乡 2022 年 6 月 22 日 9,000,000 9,000,000 9,000,000
县支行
3 郑州银行新乡 2022 年 6 月 30 日 10,000,000 8,500,000 8,500,000
分行
4 邮储新乡市分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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