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7-24
公告编号:2024-016
证券代码:836437 证券简称:瑞诚科技 主办券商:中泰证券
新乡瑞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辞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辞职董监高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本公司董事会于 2024 年 7 月 22 日收到董事长黄忠新先生递交的辞职报告,自 2024
年 7 月 22 日起辞职生效。上述辞职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17,134,000 股,占公司股本的
21.97%。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其它职务。
本公司董事会于 2024 年 7 月 22 日收到董事黄忠新先生递交的辞职报告,自股东大
会选举产生新任董事之日起辞职生效。上述辞职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17,134,000 股,占公司股本的 21.97%,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其它职务。
本公司董事会于 2024 年 7 月 22 日收到董事李庆鑫先生递交的辞职报告,自股东大
会选举产生新任董事之日起辞职生效。上述辞职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0.0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辞职后继续担任(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职务。
本公司董事会于 2024 年 7 月 22 日收到董事周迎新先生递交的辞职报告,自股东大
会选举产生新任董事之日起辞职生效。上述辞职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0.0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其它职务。
本公司董事会于 2024 年 7 月 22 日收到董事江超先生递交的辞职报告,自股东大会
选举产生新任董事之日起辞职生效。上述辞职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0.0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其它职务。
本公司监事会于 2024 年 7 月 22 日收到监事崔成斌先生递交的辞职报告,自股东大
会选举产生新任监事之日起辞职生效。上述辞职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0.0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其它职务。
本公司监事会于 2024 年 7 月 22 日收到监事会主席崔成斌先生递交的辞职报告,自
2024 年 7 月 22 日起辞职生效。上述辞职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
公告编号:2024-016
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其它职务。
本公司监事会于 2024 年 7 月 22 日收到监事刘团伟先生递交的辞职报告,自股东大
会选举产生新任监事之日起辞职生效。上述辞职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0.0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其它职务。
本公司监事会于 2024 年 7 月 22 日收到监事马丽敏女士递交的辞职报告,自职工代
表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监事之日起辞职生效。上述辞职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54,00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07%,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辞职后继续担任新疆子公司生产管理部经理职务。
(二)辞职原因
因工作调整原因,黄忠新辞去董事、董事长职务;李庆鑫、周迎新、江超辞去董事职务;崔成斌辞去监事、监事会主席职务,刘团伟、马丽敏辞去监事职务。
二、上述人员的辞职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一)本次辞职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人数
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导致职工代表监事人数少于监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
按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将补选新任董事、董事长和监事(含职工监事)、监事会主席。在新任董事和监事就任前,原董事仍依照相关规定,继续履行董事职责,原监事仍依照相关规定,继续履行监事职责。
(二)对公司生产、经营上的影响
上述董事、监事在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公司发展和规范运作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对上述董事、监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作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上述董事、监事的辞职未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三、备查文件
黄忠新、李庆鑫、周迎新、江超、崔成斌、刘团伟、马丽敏的《辞职申请》;
公司股东名册。
公告编号:20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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