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9-24
证券代码:836440 证券简称:浦士达 主办券商:东方证券
江苏浦士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有关法律、行政 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无需其他相关部门批准 或履 行必要程序。
(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方式召开。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0 月 11 日上午 9:00。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
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6440 浦士达 2024 年 10 月 8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七)会议地点
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江苏浦士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批露平台
(www.neeq.com.cn)上公告的《江苏浦士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
向发行说明书》(公告编号:2024-017)。
(二)审议《关于与认购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及<股东协议>的议案》
鉴于本次股票发行的需要,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洪炳同意与
认购对象就本次股票发行的相关事宜签署《股份认购协议》及《股东协
议》。该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成立,并在协议约定的先决条件全部满
足时生效。
(三)审议《关于公司在册股东无本次发行股份优先认购权的议案》
《公司章程》第十五条规定:“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 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
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
支付相同价额;但同等条件下,公司股东有权按照实缴出资比例优先认购公
司发行的股份。”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 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本次发行的情 况,明确本次股票定向发行对在册股东不做优先认购安排,公司在册股东对本 次定向发行的股票不享有优先认购权。
(四)审议《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批准设立募集资金专项帐户及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五)审议《关于根据本次股票定向发行结果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关于就本次股票发行事宜,修订《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
(六)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定向发行相关事宜》
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本次股票发行有关
的 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1)授权董事会具体制定和实施公司本次股票
发行的具体方案,准备与本次股票发行相关的文件、材料;(2)授权董事会
批准、签署与本次发行股票有关的各项法律文件、协议及合同,并具体负责
本次股票发行工作备案及股东、股本结构变更登记工作;(3)授权董事会办
理与本次股票发行有关的其他一切事项;(4)授权董事会向监管部门申报文
件,根据需要对有关申请文件进行修改、补充,并授权董事会在股东大会后
对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协议进行非实质性修改。
授权的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通过批准本项授权的决议之日起至股票发
行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且该授权有效期12 个月。
(七)审议《关于选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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