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盾科技:关于涉诉公告的补发说明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3-22
公告编号: 2024-001
证券代码:836443 证券简称:金盾科技 主办券商: 华英证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下属子公司浙江华盾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与宁波新景泽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于 2022 年 1
月承揽奉化溪口应梦里(二标)空气能热水设备安装施工任务,原告同 8 月底竣工并交付使用。根据《奉化溪口应梦里(二标)空气能热水设备安装施工合同》,双方约定,项目总额570 万元。因对方一直未按合同履行约定支付,现项目已全部完工并交付使用,被告应按合同规定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等款项,但被告只支付 80 万元,尚余工程款进度款 376 万元未付,遂形成本案诉讼。在诉讼过程中,被告又支付了 2,095,468.80 元。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支付合同进度款 1,664,531.20 元。
2、判令被告支付利息损失184,892.77元。
3、判令被告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182,360.00元。
4、判令被告支付律师代理费90,000.00元。
以上款项共计 2,121,783.97 元。
5、本案诉讼费、保全费由被告承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浙江金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涉诉公告(补发)》 (公告编号:2024-002)。
公司对未能及时履行相关披露业务表示歉意,公司将在日后的工作中进一步加强信息
披露工作的管理,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准确和及时。
特此公告。
浙江金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3月 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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