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8-06
公告编号:2021-025
证券代码:836447 证券简称:信维股份 主办券商:招商证券
广州信维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换届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换届基本情况
(一)换届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于 2021年 8 月 6 日审议并通过:
提名宋陆怡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自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30,579,500 股,占公司股本的 43.685%,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林珍女士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自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3,780,000 股,占公司股本的 5.4%,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高明珠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自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3,780,000 股,占公司股本的 5.4%,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徐璐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自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3,437,000 股,占公司股本的 4.91%,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刘霞女士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自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1,141,000 股,占公司股本的 1.63%,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二)换届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 2021 年8 月 6 日审议并通过:
公告编号:2021-025
提名李超先生为公司监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自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二、换届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一)任职资格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换届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职工代表监事人数少于监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
本次换届不存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兼任本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公司监事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配偶或直系亲属情形。
(二)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按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属正常换届选举,保证了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工作正常开展,未对公司生产、经营上产生任何不良影响。
三、备查文件
《广州信维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广州信维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广州信维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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