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4-26
公告编号:2023-013
证券代码:836455 证券简称:中溶科技 主办券商:海通证券
中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公司全资子公司唐山中溶科技有限公司为唐山宝利源炼焦有限公司向承 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唐山迁安支行申请 920 万元贷款续贷提供担保。担保期限 一年。
(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3 年 4 月 26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追认公
司全资子公司唐山中溶科技有限公司为唐山宝利源炼焦有限公司向银行贷款
续贷提供担保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 4 票; 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
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1、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名称:唐山宝利源炼焦有限公司
公告编号:2023-013
成立日期:1998 年 8 月 20 日
住所:迁安市沙河驿镇刘台子村西
注册地址:迁安市沙河驿镇刘台子村西
注册资本:30,000,000 元
主营业务:炼焦;肥料销售;金属矿石销售;
法定代表人:桑翠华
控股股东:河北宝利汇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赵文宝
是否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否
是否提供反担保:是
关联关系:无
2、 被担保人资信状况
信用情况:是失信被执行人
唐山宝利源炼焦有限公司于 2016 年 5 月 23 日被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
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于 2016 年 11 月 4 日被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列为
失信被执行人,于 2018 年 2 月 9 日被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
人。唐山宝利源炼焦有限公司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暂未对本次交易产生影响。
公司已要求唐山宝利源炼焦有限公司向公司全资子公司唐山中溶科技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根据《反担保合同》有关条款约定唐山宝利源炼焦有限公司向唐山中溶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反担保,在唐山宝利源炼焦有限公司未能按期履行还款义务,公司承担了保证责任后,唐山宝利源炼焦有限公司必须立即足额向公司偿付其未清偿贷款人的全部款项并负担一切相关费用及违约金。唐山宝利源炼焦有限公司以其共同所有的、个人所有的、现在所有的及未来所有的全部财产为其向唐山中溶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无限连带责任,并以其享有所有权和处分权的资产向唐山中溶科技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根据唐山宝利源炼焦有限公司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情况,风险可控。
2022 年 12 月 31 日资产总额:2,193,890,805.66 元
公告编号:2023-013
2022 年 12 月 31 日流动负债总额:788,831,829.22 元
2022 年 12 月 31 日净资产:1,046,158,975.44 元
2022 年 12 月 31 日资产负债率:52.31%
2022 年 12 月 31 日资产负债率:52.31%
上一年度营业收入:1,390,845,078.10 元
上一年度利润总额:62,626,441.12 元
上一年度净利润:52,885,025.82 元
审计情况:是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全资子公司唐山中溶科技有限公司为唐山宝利源炼焦有限公司向承 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唐山迁安支行申请 920 万元贷款续贷提供担保。担保期限 一年。
四、董事会意见
(一)担保原因
鉴于上述被担保人目前资产状况和经营情况良好,有能力到期偿还债
务,且与公司保持着良好的业务合作关系,公司董事会在考虑担保风险可控 和双方长远合作的基础上同意该担保。
(二)担保事项的利益与风险
被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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